标题 | 2014年南通市急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市急救中心承担着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特勤保障任务,为此,市政府最近为市急救中心专门配备了两辆高级特勤医疗保障用车。为完成政府特勤任务,经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急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特种车辆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市急救中心三楼办公室(跃龙南路112号)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我局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本次招聘考试,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南通卫生信息网(w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急救中心网(www.nt120.org)公告。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技能、相关知识为主,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2、在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者中,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的计算: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各占2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保留二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同分者取面试得高者进入体检),在南通卫生信息网和南通市急救中心网予以公告,并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卫生信息网和南通市急救中心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南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0513-85053623(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监察室) 南通市卫生局 二O一四年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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