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泉州市泉港区委办2014年遴选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委办同意,决定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区委办综合股工作人员2名,区委办机要局工作人员1名(必须符合机要局人员政审要求),区接待处工作人员1名。详见《2014年泉港区委办公室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㈠遴选范围: 泉港区范围内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 ㈡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即入伍时间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即入伍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胜任遴选职位工作; 7.符合工作回避的有关规定。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效能处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劳动教养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㈠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4年泉港区委办公室公开遴选事业干部报名表》(附表),报名表连同电子版及有关材料报送区委办公室秘书股。 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1月14日 报名地点:区公务大楼1号楼315室 联系人:邱华苗,联系电话:87987101 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各一份。 ㈡资格审查。遴选机关统一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身份、入伍时间、现编制所在单位经费来源渠道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汇总给区委组织部党群股,由区委组织部党群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四、遴选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设置要求提出实施意见,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由遴选机关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采取演讲、即时提问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综合应变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设考官若干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考者比例低于1: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㈡考察。遴选机关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为序,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机关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组织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考察工作延伸到原工作单位。 五、确定人选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顺序。 六、体检 根据拟遴选人选顺序,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拟遴选人选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遴选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经区委办公室室务会研究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区委办公室室务会研究后认为遴选职位无合适人选的,报区委组织部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八、办理手续 遴选人员适岗期为3个月,适岗期内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适岗期满,由遴选机关组织对其进行实绩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九、咨询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87996103苏成烈(区委组织部党群股苏成烈) 2、职位咨询电话:87987101邱华苗(区委办秘书股邱华苗) 3、监督电话:87987886(区纪委) 咨询时间为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4日的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1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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