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第一批招聘公告 |
内容 | 广州美术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专业美术院校。学校于1981年获得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2010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省级博士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昌岗和大学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64亩,总建筑面积36.24万平方米;在岗在编教职工623人,其中正高职称65人,副高职称151人,各类在校生8000余人。学校下设8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6个校级研究机构;现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省级攀峰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20个本科专业、43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点。学校是“广东省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历届会长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美术)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与设计教育培训中心。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辅导员2名(岗位代码:2014001),从事教学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调入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按所具备的资格条件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工作人员。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2、最后学历毕业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中共党员; 4、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备一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任职时间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5、具备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资格; 6、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个人材料”两个步骤,于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前完成两个步骤的才算报名成功。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27日9:00——1月30日17:00。 (二)网上报名: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 http://rsc.gzarts.edu.cn/zpbm进行注册并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三)提交个人材料: 1、个人材料请通过邮递方式寄送,在邮递材料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姓名”; 2、邮递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10260 ; 3、提交的个人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6)党员证明复印件; (7)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加盖管理单位公章)复印件; (8)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个人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因填报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内公布。 (二)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我校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笔试设定合格线,在合格者中,按1:10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核。 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内公布。 (三)资格复核 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地点请留意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不通过或本人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须复核的原件: 1、身份证; 2、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 3、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等证书; 4、党员证明; 5、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加盖管理单位公章); 6、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还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面试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学校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75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拟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组织考察 学校考察组对拟聘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本公告及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如“28周岁以下”是指28周岁或以下。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广州美术学院 2014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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