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常德市鼎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招聘实施方案 |
内容 | 经研究,我区农村土地仲裁办面向乡镇事业站所选聘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单位情况简介 单位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单位级别:全额拨款,正股级,单位性质:事业单位,隶属关系:鼎城区农村经营管理局二级机构,主要职能: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及流转纠纷调处与仲裁。 二、选聘岗位及计划 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面向本区乡镇事业站所正式工作人员选聘工作人员2人, 三、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办法 鼎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采取乡镇推荐、自主报名,统一笔式择优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人选的办法进行。 五、选聘条件 1、仲裁员选聘条件 ①在乡镇原经管站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元月31日以后出生)。 2、文秘人员选聘条件 ①在乡镇原经管站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能熟悉操作电脑、熟悉法律文书; ②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元月31日以后出生)。 六、选聘程序 (一)制定选聘方案,面向全区乡镇发布选聘信息时间:2014年1月15号,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公开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1号,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三)资格审查:由鼎城区人社局按照选聘方案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四)对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组织统一笔试。 笔试内容:土地承包法、土地仲裁法、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外通知,时量以卷面为准。 (五)考核:区人社局、区农经局组织联合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核结果,由区人社局、区农经局联合考核组择优等额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将选聘人员名单按要求呈报区常务副区长审批。 (七)办理人事手续:由区农经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本人档案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意。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到区编办办理编制手续,由区农经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管局负责办理工资及福利相关拨款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聘用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对违反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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