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青海省公布2013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2013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具体体检医院安排详见附表)请务必于1月21日(星期二)当天8:00时前在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省中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西宁市建国路为民巷24号)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请考生准时参加。 (三)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携带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2、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逾期不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6、体检费用(预计2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为加快工作进度,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下载《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审表》(附表2,填写一份)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附表3,填写一式三份),下载后请用A4纸激光或喷墨打印,其中《政审表》需正反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考生应按照《政审表》的要求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聘用人员审核表》只填写“个人简历”及以上的内容(不需盖章)后,于1月24日前全部交到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419室)。 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考察过程中,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考生放弃体检或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联系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71-6304470 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1-8239557 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qhpta.com/html/8/Content861.html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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