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考调广安市青川县驻矿安监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驻矿安监员办公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和名额 青川县驻矿安监员办公室为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公开考调县驻矿安监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忠诚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熟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具有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经验。 3.具有矿山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原质监局三楼);联系电话:7207052,18908129142,联系人:韩保丽。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5)相关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安监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公开发布考调公告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采用考察考核方式进行调动。 (二)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安监局组织实施。 (四)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五)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6543 县安监局7207052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7202492、720252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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