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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招聘康宁等11名同志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29日 监督电话:0753—3263761 拟聘用人员名单:http://hrss.xingning.gd.cn/news/News_View.asp?NewsID=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