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 面试报到地点:自治区荣军康复服务中心(南宁市厢竹大道48-1号)。 (三)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荣军康复服务中心(南宁市厢竹大道48-1号)。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现场操作检验的方法。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二、考核 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确定考核对象。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核对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面试报到地点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周雪非 蓝挺 联系电话:0771-2824186、18107718621、18107718613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考:http://www.gxpta.com.cn/132/2014_1_21/132_7064_1390269046995.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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