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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产后补查体检等程序,何颖(女,德阳高新区通威中学岗位三,岗位编码为11035)体检合格,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从2014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838-2220910。 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岗位的主管部门或市直属事业单位对公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考核等后续工作。 201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