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山镇部分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人员共计8名。城管中队工作人员5名,仅限男性;国土分局执法中队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 8日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岗位的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限龙山镇户籍。 5、城管中队报考人员限退伍军人或龙山镇属相关执法管理部门中具有2年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 2月8日— 2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山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办 联系人:钱飞炯 徐雪冲 联系电话:63716022 63716023 ; 3、所需材料: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镇属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4、报名人数不足1:2的,则酌情减少报名指标。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2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加分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如有下列情形可在总分中加分,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加分: 1、中共党员:加1分 2、退伍军人:加1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参照镇聘人员待遇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龙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1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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