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我局《2013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决定拟聘用李晓璐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 |
李晓璐 |
女 |
研究生 |
硕士 |
有机化学 |
河北师范大学 |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可直接向公示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举报问题一般应署名,以便公示部门及时核实和反馈。 公示部门: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劳人处 联系电话:0311-85696561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4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