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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规定,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潘丽满同志为梅江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江区体育局人秘股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8日 监督电话:0753—2196959 梅州市梅江区体育局 2014年2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