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2.许昌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专业不限,法律相关专业优先录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人员及转业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面试
 参加面试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面试。根据以上条件,报名时间从简章公布之日起,依次面试至招满为止。
 面试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72号(建委后院)
 咨询电话:0374-21623160374-8372306
 (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六个月,工资1240元/月;正式聘用后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许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许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2014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