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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简章》规定,经过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以下人员(共20人)为我公司拟聘用人员,派遣到市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5-2680166。 綦俊娟 赵文君 周 君 任田田 刘 杰 刘 聪 焦淑梅 林 娜 高佳茜 史耀惠 姜娜娜 谷红梅 贾尉涛 江 柳 于潇斐 于 航 于娇娇 胡秀梅 迟茜文 张俊豪 莱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