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2014年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玉泉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数 根据《西区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办法》(攀西社建办[2014]1号)规定,玉泉街办共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5名。 二、报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工作表现优秀,居民群众认可,经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同意,条件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本辖区内居住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玉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5555391 节假日咨询电话:13882358062(黄女士)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有社区工作履历的,提供社区工作履历证明。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西区社会工作者选聘登记表》。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公文写作及运用、其它与社区工作有关的知识及实际运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确定面试资格。面试按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如每个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纳入面试。面试日前7日,在辖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履历评价加分 (1)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折合后)加4分。 (2)截至招考报名日,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满一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满2年(按24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满3年(按36个月计算)及以上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3)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五、体检 街道办事处组织总成绩前5名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取 经公示、体检没有发现问题的,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前5名。 聘用人员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就职社区。 七、生活补贴及待遇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按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八、工作管理 1、本次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首次聘用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2、社区社会工作者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程序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①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 ②不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在聘用期内,不愿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社区居委会,按照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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