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3年云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刘小伟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月18日~2月24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5121289);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163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8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体检、考察 |
1 |
刘小伟 |
男 |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交通工程 |
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