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2014年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河门口街道决定面向社会选聘3名社区社会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整个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本市居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务意识强,执行力强,热爱社区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4、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工作表现优秀,居民群众认可,经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同意,条件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辖区居民。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党的十八大有关内容、与社区有关的专业知识、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基本操作。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确定面试资格。面试按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如每个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纳入面试。面试日前7日,在辖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履历评价加分 ①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折合后)加4分。 ②截至招考报名日,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满一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满2年(按24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满3年(按36个月计算)及以上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③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三、体检及政审 街道对总成绩前3名考生进行政审并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1、经公示、政审、体检没有发现问题的,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前3名,签订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2、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选聘单位确定正式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河门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3、咨询电话:5762110 周末咨询电话:13550903419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有社区工作履历的,提供社区工作履历证明。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西区社会工作者选聘登记表》。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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