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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展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作业务,更好的服务于庐江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6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     2、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2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男性。     5、专业:工民建及建筑类相关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     (一)地点: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7日。     (三)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科,考试内容为建筑工程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知识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基本工资18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除基本工资外,其它待遇参照检测中心现有工作人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551-87322485;0551-87333387(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