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江苏中心2014年度审查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与面试(第四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与面试安排 (一)考点与考试时间
考点 |
笔试时间 |
面试时间 |
苏州 |
2014年3月1日上午 9:00-11:00 |
2014年3月1日下午 | (二)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高新区竹园路209号创业园4号楼405教室 |
序号 |
姓名 |
1 |
李超 |
2 |
边文 |
3 |
王盟盟 |
4 |
刘秋玲 |
5 |
张开瑞 |
6 |
黄红艳 |
7 |
朱晓瑛 |
8 |
秦佳峰 |
9 |
杜蘅 |
10 |
戴元煜 |
11 |
刘扬 |
12 |
曹高晋 |
13 |
张振尧 |
14 |
谢一凇 |
15 |
杨星星 |
16 |
蒲琪然 |
17 |
丁燕 |
18 |
刘云朋 |
19 |
邵一轶 |
20 |
余伟 |
21 |
于春蕾 |
22 |
冯高平 |
23 |
王永琛 |
24 |
徐鑫 |
25 |
曹婷 | 说明: 为方便应聘人员,并提高招聘工作效率,江苏中心将安排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二、注意事项 (一)笔试环节 1.应聘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8:30前)到达指定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并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各项检查,未携带有效身份证者禁止入场。 2.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照划定区域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备查对。 3.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入场。 4.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考场安静。 5.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仅可使用纸质词典,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词典、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以及教科书、复印资料等资料。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任何物品。 6.答题使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黑色字迹)。 7.监考人员宣布笔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答题纸等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 8.笔试结束后,监考人员现场宣布应聘人员的具体面试安排。 (二)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 (2)英语等级证书(或者相应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能力证书、本硕博各阶段成绩单等; (4)所发表论文著录项目页; (5)含近期1寸彩照的详细简历1份。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