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桂林市消防工作需要,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应聘者经政审、考核、面试、体检合格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两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消防文员要求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 3、年龄18至28周岁。 4、体格条件: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专职消防员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文员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共党员; 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消防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备良好的文章编写能力,具备一定摄影、摄像技术和宣传工作经验者,有导游、厨师、护士、水电、计算机通信、软件应用、体育专长(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和唱歌、文艺专长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2、报名联系人:万警官(电话:18677301224) 肖警官(电话:13507831565) 办公电话:0773-3885666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7050837@qq.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一楼大厅提交《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等相关报名材料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技能测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 (三)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及考核政审,确定应聘人选。 四、聘用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每月3000元,消防文员每月2000元,两个职位都按每满一年增加100元执行。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伙食和住宿方面,政府专职消防员由部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义务兵相同。消防文员食宿由各所在单位安排或自行安排。专职消防员与消防文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我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星期可申请外出一定时间(与义务兵相同),每月有4天的休息时间(也可分为两次休息),可申请外出。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行政上班制度,上下班时间与支队机关相同。 (四)按照规定培训、公休假。 (五)我支队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法》执行。 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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