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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招聘速录员10名,汽车驾驶员3名。 1.招聘条件: (1)、速录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计算机打字速录能力每分钟达到70个字以上(会亚伟速录技术优先),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汽车驾驶员要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龄,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驾驶证持A证2名,驾驶证持A证1名; (3)、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人; (4)、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 (2)、报名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1614房间(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3)、要求本人到法院报名登记,带近期2寸证件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联系电话 88018057 2013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