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海口市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海口市人民医院是海口市市属唯一的一所现代化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海口市人民医院201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专技岗位,享受市财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报名,填写《海口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留学回国人员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③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上述材料扫描一起发送至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箱:hkrmyyrsk@163.com。网上报名者在参加考核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 2.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7日至28日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15日前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考核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院紧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以考核方式进行。由专业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考核计分方法: 考核时间、地点于考核前3天电话通知,并在医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带上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和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6189617,找邓老师、郑老师,66189730找曾老师。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 (四)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海口市人民医院 2014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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