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城市管理工作献言献策,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公开聘请10名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从社区居民、离退休干部、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中选聘,身份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本人自愿,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年龄为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关心城市管理工作,公道正派,敢于监督; 4、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原则性强、责任心强,敢于向城市不文明行为说“不”。 三、监督员职责 1、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知识,劝导广大居民遵守市容秩序、维护环境卫生; 2、对损坏、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制止和举报; 3、对在城市管理中不作为的部门或人员及时反映,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城管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内容包括在城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和破坏环卫设施、环境卫生、绿化管护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等进行督察。 5、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举行听证的案件进行监督。 四、聘用方式 经审查符合条件,颁发聘书,实行一年一聘。 五、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18——6825325 2、现场报名:咸丰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注:报名时需告知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