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4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其中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3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163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0千克;身体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能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年龄在20-28周岁(1994年4月1日至198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文化程度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学历。 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专业限制:法律、警务类相关专业。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方法、时间 面试、体能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政审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用工形式:人事代理 七、录用后的待遇 上岗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2年,实行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基础工资1846.5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工龄工资100元/年,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500元。 八、人员管理和使用 聘用人员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凡是出现违法、违纪和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 九、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录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目测+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内容为身高、视力等,通过现场目测的考生,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1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266779238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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