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宿州学院2014年招聘专职教务员公告 |
内容 | 一、招聘职数 4名(教务处1名,信息工程学院1名,管理工程学院1名,体育学院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所在部门的教务管理工作。 2、完成所在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岗位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件、图表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即应聘教务处人员须为教育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信息工程学院人员须为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管理工程学院人员须为人力资源、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体育学院人员应为体育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已毕业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待遇 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与个人签订聘用协议,按国家和地方政策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简历(含照片)至人事处(szxy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5日。 2、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监察处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地点等。 3、组织考核 教务员招聘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处和用人单位共同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50%、实践操作占20%、试讲占30%。 ①面试:教学管理、教务员工作职责、高等教育法、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个人专业发展与职业生涯规划等; ②实践操作:文档处理、Excel表格制作等。 ③试讲内容:所在学院相关专业课程。 4、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聘小组提出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后,在校园网公示。 6、签订协议 经公示若无异议,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协议书。 7、报到 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有关材料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经人事处、监察处审核会签后,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七、其他 1、试用期 我校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4000;电话:0557-2871083(王老师) 网址:www.ahsztc.edu.cn;电子邮箱:szxyzhaopi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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