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锡林浩特市正镶白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署办发〔2013〕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繁荣我旗文化艺术事业,着力推进文化强旗建设,满足乌兰牧骑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我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为推进文化强旗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舞蹈演员8名,其中:男4名、女4名。要求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声乐演员3名,其中:男长调1名、女长调1名、男通俗(兼主持人)1名。要求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器乐演奏员2名,其中:马头琴1名、键盘1名。要求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思想健康,品德端正,热爱文化艺术;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 3.普通全日制院校艺术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2014年毕业的考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其中舞蹈演员:男身高1.73-1.80米,女身高1.63-1.70米; 5.户籍要求:具有锡盟户籍的居民,户籍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未迁回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为锡盟户籍;在白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计划”、“储备高校毕业生”等“六项计划”服务生不受户籍限制; 6.有完整的学籍档案,未毕业的考生需开具学校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 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和笔试的办法进行。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80%+笔试总成绩×2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比较小数点后3位数。考试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将应试人员的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3(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对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考生在专业测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1.舞蹈类:舞蹈基本功;舞蹈作品(自备音乐,测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声乐类:视唱乐理;演唱歌曲(蒙汉各一首),声乐男通俗考生命题朗诵和即兴演讲(主持晚会形式,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朗诵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器乐类:专业演奏曲2首(5分钟以内),视唱乐理。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盟情概况和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语种须在报名表中注明(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种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满分100分。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2.通过锡盟人事考试信息网、正镶白旗门户网站、电视台、官方微信以及向旗内各单位、各苏木镇社区(嘎查)下发通知等形式发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初审阶段 报考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到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办公楼三楼)人才流动开发中心报名登记。报名费2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内财非税〔2011〕2371号和锡财非税〔2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位应聘人员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岗位的考试。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30日。 2.资格复审阶段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在3月31日前完成。对符合报考要求和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和笔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等额人数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统一在旗医院进行。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审定后在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公示 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正镶白旗纪委(监察局):0479-6521378。正镶白旗委组织部:0479-6523277。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6523418。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实行聘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牧仁(政府副旗长) 成员:徐世亮(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鹿文奎(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郑怀权(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苏德毕力格(文体广电局局长) 马全琴(编办主任) 郭江(机要局局长) 张玉(公安局副局长) 黄志明(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德力格尔(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王庭星(人社局副局长) 毕力格巴特尔(人社局副局长) 宝力道(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正镶白旗人社局,办公室主任:鹿文奎(兼),负责招聘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479-6522951。 此方案由旗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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