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巡逻队员公告 |
内容 | 为解决全县警力不足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 20名(仅限男性),用于充实巡警大队,强化街面巡逻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行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被判刑、劳动教养、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办法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 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证件(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修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巡逻队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12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于4月9日持身份证及报名缴费票据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的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公安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如果达不到招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考名额。 具有一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人社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为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内容。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此次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代理费由县公安局负担。本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800元),三个月期满经公安局考核合格的,由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二年(总成绩前十名可签订三年合同)。聘用期满,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报县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二)待遇。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100元,合同期内不再调资;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县公安局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支付。 咨询电话:0391-71186070391-7188212 修武县公安局 修武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4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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