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一、岗位名称 1、聘用协警4名。(其中男性协警3名;女性协警1名) 2、聘用驾驶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组织纪律性较强,工作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居住在新浦、海州地区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具体条件 1、聘用协警:男性,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 女性,30周岁以下。 3、聘用驾驶员:男性,35周岁以下,持有C级以上驾驶证,实际安全驾龄5年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4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50(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518办公室(新浦区大庆西路23号); 3、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明和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2张,以及《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联系人:刘丽华、刘昊;联系电话:85295920。 (二)面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工作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替补(单位保留不予替补权)。 (四)录用和管理 1、录用人员与新浦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期满根据情况续聘;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新浦区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由新浦区人民法院具体负责。 (五)附则 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作适岗评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没有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不要等候,以免影响您的工作和择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浦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