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基础上,拟择优录用以下1名应聘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区妇幼保健院妇科医生岗位: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50%) |
总成绩 |
名次 |
体检 |
政审 |
07 |
林娟 |
72.5 |
36.25 |
82.60 |
41.30 |
77.55 |
2 |
合格 |
合格 | 注:该岗位综合总分第1名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由综合总分第2名递补。 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2667029(监察局) 思明区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