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考前15分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二、考生入场除钢笔、签字笔或2B铅笔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     三、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四、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     五、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试题上答题、书写,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否则,其答卷无效。     七、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场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九、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监督举报电话:2864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