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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28日,本次公开考调职位未达到1:3的最低开考比例。根据《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经研究,现就职位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将选拔范围从“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整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二、选拔条件 将选拔条件从“具有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调整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三、报名时间 将报名时间从“2014年3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调整为“2014年3月24日至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831—2330687,18990956063 特此公告。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