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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办理聘用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301-1314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3室)办理聘用手续。 2、1315-1320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区水利局人事股办理聘用手续。 3、1321-1324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区农委人事股办理聘用手续。 4、1325、1326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区计生委人事股办理聘用手续。 5、1327-1335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 6、1336-1343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 7、1346-1352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六张一寸彩照到埇桥区中医院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 8、不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9、教师岗位的人员办理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事业股3035770 区水利局人事股3030321 区农委人事股 3924501 区计生委人事股3059085 区卫生局人事股3058096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3055012 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3313409 埇桥区中医院人事科3058120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