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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职人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考试、体检和政审、聘用。(详见《招聘公告》) 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下载准考证。 考试。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部分岗位需要参加具体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政审。由具体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组织实施。 聘用。通过考核的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包括相应附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初次上岗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通过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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