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招聘启事 |
内容 |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13号,三月花国际大酒店旁,主要负责南湖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职位:协管员 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巡防辅警30名 1、要求思想政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踏实,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南宁市户口(含六县)或在南宁有固定住处的外地户口,大专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5、能吃苦耐劳,适应加班加点,服从工作安排。 6、有工作经验、公安专业、退伍军人或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150-260元/月(按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六项社会保险(单位帮缴纳约460元,个人需缴纳约280元);试用期二个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毕业证、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3张,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治处报名(南宁市厢竹大道13号四楼,三月花国际大酒店旁)。 (二)笔试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组织笔试,主要了解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 (三)体能测试 主要是对招聘的人员进行1000米、俯卧撑测试,测试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政审 对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在南宁市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政审合格者即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将在一定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签订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咨询电话:07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 电话:0771-5525133 联系人:朱海彬 网址:www.nh110.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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