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市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招聘交通协警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男:20名,女: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文化),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2.年龄:18—28岁(1996年3月20日至1986年3月20日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1.0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至4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816-4336112、4339533。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所有证件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4月17日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4月18日面试,具体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聘用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其档案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八、工作职责 在正式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安县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九、管理 对招聘的临时协警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办理,并报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备案。 十、工资福利待遇 协警人员的工资和五项保险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另有加班工资。统一着制式服装,由单位统一提供外套服装。 十一、咨询电话: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0816-4336112 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16-4339533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2014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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