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辅警招聘启事 |
内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辅警(男性23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沥镇治安联防大队辅警,主要工作是辅助大沥派出所开展社会治安的巡逻、防控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待遇 个人税前年总收入约4万元,入职后按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大沥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佛山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 1、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本科或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具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伍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户籍不限(特种作战技能的退伍兵指具有驾驶、攀爬、格斗、潜水、空降等特殊技能的退役军人); 4、佛山市户籍退伍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在本区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治安队员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6),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5米),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六)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 2、退伍士兵; 3、曾受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辅警: 1、曾经在职大沥镇辅警或者治安队员申请辞职的,不能报考大沥镇辅警; 2、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收容教养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大沥派出所本部办公楼一楼大堂,咨询电话:0757-85569554。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大沥镇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6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只设现场报名,报名者须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需通过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笔试和面试三项考试。 (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三)应聘人员中属退伍兵并曾在部队立功的,在总成绩中每次加2分,最高加到4分。 (四)大沥镇治安联防现职队员参加应聘的,在总成绩中加分,具体加分如下:工作3年以下的加3分,超过3年的加5分。 (五)应聘者的总成绩按性别不同分别排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通过,按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六、成绩公布和公示 按应聘者的考试分数在大沥政务网进行公布。根据应聘者的综合得分择优录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的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查核,视情况重新确定人选。 七、录用 由大沥镇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大沥镇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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