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阿: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为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主要职责是:开展具有中医、医疗气功特色及中西医结合的综合医疗临床工作;承担慢性病及老年病的康复医学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疑难病临床医疗工作;负责医学气功医师培养及临床教学任务,康复医学和医学气功科研任务;负责暑期医疗救护、领导保健治疗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和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且从事中医、气功相关专业10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岗位条件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医疗气功相关研究方向、从事或喜爱医疗气功的上述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发布的《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或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http://bdhlyy.com)《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8:30—6月30日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 具体地点:河北省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 电话:0335-4025619 传真:0335-4025754 电子邮箱:sylqgyyrsk@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测评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原件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五、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考核。 1.拟聘人选确定。依据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 2.测评、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考核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考核成绩当天在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和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发布。 六、体检、复审与公示 1.体检。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人选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拟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计算测评考核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公示。经体检、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及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35-4025619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35-4025615(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纪检)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 2014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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