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4年4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为保证我院的发展与建设,实现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具有北京户口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岗位类别 |
人数 |
1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教学 |
视唱练耳 |
专任教师 |
1 |
2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教学 |
指挥 |
专任教师 |
1 |
3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教学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专任教师 |
1 |
4 |
音乐学系 |
世界民族音乐教学 |
世界民族音乐 |
专任教师 |
1 |
5 |
音乐学系 |
音乐治疗教学 |
音乐治疗 |
专任教师 |
1 |
6 |
音乐教育学院 |
钢琴教学 |
同时具有钢琴、音乐教育学历 |
专任教师 |
1 |
7 |
提琴制作系 |
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8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9 |
声乐歌剧系 |
台词教学 |
台词或表演 |
专任教师 |
1 |
10 |
民乐系 |
管子教学 |
管子 |
专任教师 |
1 |
11 |
民乐系 |
唢呐教学 |
唢呐 |
专任教师 |
1 |
12 |
民乐系 |
扬琴教学 |
扬琴 |
专任教师 |
1 |
13 |
民乐系 |
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14 |
管弦系 |
小提琴主科教学 |
小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15 |
管弦系 |
室内乐教学 |
小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16 |
管弦系 |
钢琴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17 |
管弦系 |
辅导员 |
心理学或文秘、管理专业 |
管理 |
1 |
18 |
乐队学院 |
中提琴教学 |
中提琴 |
教师 |
1 |
19 |
附中 |
室内乐教学 |
大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20 |
附中 |
管乐教学 |
单簧管 |
专任教师 |
1 |
21 |
附中 |
管乐教学 |
萨克斯 |
专任教师 |
1 |
22 |
附中 |
视唱练耳教学 |
视唱练耳 |
专任教师 |
1 |
23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政治 |
专任教师 |
1 |
24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数学 |
专任教师 |
1 |
25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语文 |
专任教师 |
1 |
26 |
附中 |
校办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27 |
附中 |
校管科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28 |
附中 |
外联办秘书 |
英语专业、涉外文秘 |
管理 |
1 |
29 |
附中 |
班主任 |
音乐教育专业 |
管理 |
1 |
30 |
基础部 |
思政教学 |
思政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1 |
31 |
组织部 |
秘书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中共党员 |
管理 |
1 |
32 |
人事处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3 |
学生处 |
团委工作人员 |
思政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4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 |
音乐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5 |
计财处 |
财会 |
财会、计算机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36 |
纪监审办公室 |
财务审计或者工程审计、咨询 |
审计、财计、经济管理 |
其他专技 |
1 |
37 |
就业指导中心 |
科员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8 |
学位办 |
秘书 |
艺术教育或管理专业 |
管理 |
1 |
39 |
离退休办公室 |
退休人员管理 |
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40 |
图书馆 |
计算机与系统技术管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41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
研究创作人员 |
美术设计、创作研究 |
其他专技 |
2 |
42 |
基建处 |
基建管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应聘材料 (一)2014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3.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6.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7.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3.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4.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5日~4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1、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 2、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中央音乐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04月17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