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州工学院2014年度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常州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cz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共3个,为专业技术岗。招聘岗位均按常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并享受国家、学校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见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gy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格式注明。 (2)邮寄材料报名(仅限通过邮政局递送)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邮编:213002,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19-85210143,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行政楼306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工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其中网络报名时,请附上述材料的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专业技能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两项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专家评审方式。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考核结束后,不合格人员不计综合成绩,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考核组织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符合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210143 联系人:周老师、姚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519-85210588 联系人:俞老师 七、本简章由常州工学院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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