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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工程学院2014年春季招聘笔试/面试通知
内容
    根据《2014年春季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现就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笔试
    (一)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4月29日12:30-13:30。
    2.复审对象: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并按期缴费成功人员(人员以《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名单及缴费的公告》中所列名单为准,且向学校财务处按期汇款缴费成功的)。
    3.复审和笔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新校区)北区(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岗位 复审报到 笔试考场
02、03、04、05、13 教学楼 大教-东1 教学楼 5号楼402
06、07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楼A2-502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楼A2-503
09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楼A2-504
14、16、19 教学楼 大教-西4 教学楼 7号楼102
17 教学楼 4号楼305
18 教学楼7号楼-203、301、302、303、502、503(具体详见报到现场考场安排表)

    4、应聘岗位01机械与汽车工程实验教辅、岗位08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专任教师、岗位11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岗位15 学生工作部(处)专职辅导员、岗位20 图书馆学科馆员的考生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开考相应比例,将另行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通知缴费时间、笔试资格复审及考试地点。
    5.复审应提交证件和材料:
    请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按《2014年春季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带好身份证、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成绩单、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务费银行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准时到复审地点报到并核验考试资格。同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14届毕业研究生
    原件:报名表(须亲笔签名)、简历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硕士研究方向证明等)。
    复印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成绩单等。
    (2)往届毕业研究生
    原件:报名表(须亲笔签名)、简历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硕士研究方向证明等)。
    复印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成绩单等。
    (3)留学回国人员
    原件:报名表(须亲笔签名)、简历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硕士研究方向证明等)。
    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成绩单,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等。
    6、资格复审通过考生须在报到结束后离开报到地点,提前到达考场附近做好候考准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9日下午14:00开始(考试时限因岗位而不同)。
    2、笔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3、笔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新校区)北区(详见上表)。
    4、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应聘06、07、09岗位的考生自带制图笔、马克笔、丁字尺等常用的制图工具以作备用(制图板可不携带)。
    (2)考生于考前15分钟(13:45)开始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凭身份证对号入座,并将该证置于考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3)笔试成绩将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查看。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考生须知(资格复审报到时发放)。
    二、面试
    1、面试时间:4月30日上午8:30
    考生必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候考室报到,并按招聘岗位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8:30准时开始面试。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且笔试成绩排名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之内的考生。面试考生名单在笔试结束后于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查看。
    3、面试地点: 各招聘岗位面试和候考地点详见下表
    
地点招聘岗位 候考室 面试考场
02、03、04、05、06、07、09、13、14、19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楼A1-307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16、17、18 北区第一食堂四楼学术报告厅 北区第一食堂四楼小会议室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自述、成果(业绩)和特长展示,以及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时间15分钟(其中,自述、成果(业绩)和特长展示用时不超过5分钟)。
    三、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4月30日。
    2、心理测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且笔试成绩排名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之内的考生。
    3、心理测试地点:北区教学楼3号楼201(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招聘岗位 心理测试时间
02、03、04、05、06、 4月30日下午(14:30-15:30)
07、09、13、14、19 4月30日上午(10:00-11:00)
16、18 4月30日下午(14:30-15:30)
17 4月30日上午(10:00-11:00)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3、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对象及时间等相关事宜在面试考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乘车路线:可乘123、48、157、89路公交车,至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站。
    2.联系方式: 22863042(师资科 傅老师)、22863040(人事科 田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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