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汉市体育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实施方案,受理与处理有关争议。 二、招生办法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为公开招考,由我校组织命题和招生工作,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录取标准和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 三、招生计划、专业与方向 2014年招生计划为12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体育人文社会学: (1) 大众体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2) 竞技体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3) 体育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2、运动人体科学:(1) 运动适应与机能提高的机制研究 (2) 运动性疲劳的机理与干预 3、运动心理学:体育运动心理学理论与方法 4、体育教育训练学 :(1) 体操类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2) 篮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3) 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5、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养生与健康促进 6、体育工程学:体育工程研究与应用 四、复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控制线:英语成绩40分;业务课1(专业综合)和英语总分95分;导师方向课成绩60分及以上;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达到我校确定的复试控制线人数超过2名时,只取总分前2名进入复试。总分相同时,以业务课2、外语、业务课1的优先排名顺序,确定进入复试前2名的名单。; 3、对于有合格生源的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不同导师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对于无合格生源的专业(研究方向),可对相同专业(相近研究方向)第一轮复试未录取者及达到复试控制线成绩排名靠前者,按1:2组织第二轮复试,并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复试名单见 附件。 (二)复试时间:2014年5月4-12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复试小组 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原则上按专业方向组织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的人员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1、英语听力与口语(占复试成绩20%); 2、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占复试成绩50%); 3、未来研究设想,需提交书面材料(占复试成绩30%); 4、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当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进行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每位导师招生人数最多1名。 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均应签订相应协议书,并向学校缴纳培养费。 六、其它 (一)对在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录取后发现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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