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77名协警人员(公益岗),充实到公安派出所,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察,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郧西县户籍的男性青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 4、符合公益岗招录对象条件; 5、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 三、招聘职位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城关派出所 |
30 |
六郎派出所 |
3 |
景阳派出所 |
4 |
观音派出所 |
3 |
土门派出所 |
4 |
店子派出所 |
2 |
夹河派出所 |
3 |
马安派出所 |
3 |
香口派出所 |
3 |
关防派出所 |
2 |
羊尾派出所 |
3 |
河夹派出所 |
4 |
上津派出所 |
4 |
湖北口派出所 |
2 |
涧池派出所 |
3 |
安家派出所 |
4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郧西县人力资源市场(丰融超市斜对面)。 2、报名时间:5月4日8:30至5月20日17:00。 3、报名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正面照片,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退伍证和复印件,以及符合公益岗招录对象的相关资料。 五、体检和考察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着重考察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 2、体检。经考察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体检合格后,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七、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为15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县公安局对聘用人员进行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人:人力资源市场钟伟联系电话: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