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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油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所需,现将《江油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江油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中年龄条件调整。将原设为“年龄18至25周岁。警察院校毕业生、部队复退军人,以及有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以2014年4月30日为截止时间)”,相应调整为“年龄18至30周岁。警察院校毕业生、部队复退军人,以及有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2014年4月30日为截止时间)”; 2、《江油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聘用工作”中工资待遇条件调整。将原设为“协勤员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114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400(含保险个人代扣部分,其中,基本工资1140元,考核、加班费等260元。”相应调整为“协勤员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145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800元(含保险个人代扣部分。其中,基本工资1450元,考核、加班等待遇350元”,其他待遇条件不变; 3、江油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时间延至2014年5月7日下午17:00。 特此补充公告 江油市公安局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