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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州市长兴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长兴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长兴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兴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3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经济学、金融学; 3.长兴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金融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 4.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技能,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月6日止。 2.报名地点:行政中心C座1306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面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面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45450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长兴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