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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简章要求,经网上初审符合报考芝罘区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条件的考生需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请考生本人于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山东省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时务必按照简章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如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和《个人情况登记表》; (2)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3)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的,要分别由学校、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 (4)中共党员证明(需同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 (5)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 (6)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7)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8)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为5月10日、11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始终,对考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弊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除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外,5年内不得参加烟台市芝罘区组织的任何考选。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