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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寿镇政府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应急处置和消防工作。 一、招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2、部队复退军人,当年度复退军人和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3、慈溪市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男性; 4、身体健康,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 二、待遇: 队员年平均纯收入在46000元以上,优秀队员可达55000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等另行计发补贴。实行“工作四天休息二天”工作模式,四人一间集中住宿,免费供应食宿,“保险五金”,按规定配发执勤装备和服装。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5月15日前到崇寿派出所大厅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部队复退证等相关证件及一寸免官照2张。 四、其他事项: 若有不明事项,可联系63332863陈所长咨询。 崇寿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