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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1名驾驶员(临时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1979年5月6日以后出生,家住本市区的丽水市常住人口。 3、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以交警对交通事故处理记录为依据)。 4、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近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4年5月6日至5月13日到丽水市林业局开发区分局办公室报名(莲都区水阁街道办事处大院内),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2952238 三、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与本单位驾驶员(临时用工)同等对待。 丽水市林业局开发区分局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