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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促进我县公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提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根据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需求,按照《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大邑县韩场镇、蔡场镇、董场镇、王泗镇、三岔镇、苏家镇、悦来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共7个职位。 二、选聘范围 大邑县范围内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担任过幼儿园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5年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 2.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或其它普通高等学校(院)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思想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 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核,择优选聘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本人自愿申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业绩的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填写《大邑县公开选聘幼儿园园长报名资格审查表》,经现工作单位签署资格审核意见,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后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16日。 (二)资格审查 教育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考核选聘 1.县教育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选聘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党组审核。 考核时间:2014年5月28日。 考核地点:县教育局内。 2.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和选择就职幼儿园,拟聘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用管理 选聘人员到新就职幼儿园后,工资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特此公告。 大邑县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