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宁海县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公告 | ||||||||||||||||||
内容 | 为加强我县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宁海县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海县防雷所(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1名 一、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引进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选择网上报名,请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hr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送至chf6462@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接受资格审查,原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发文公布。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及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达5年及以上,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九、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5212136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气象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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