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玉林市陆川县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川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陆政发〔2013〕23号)和《陆川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设置的通知》(陆机编〔2013〕53号)的精神,我县设立14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设立的单位将报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及时补充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务员局《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补充工作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2号)精神和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中,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26名(详见选调计划表,附后)。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陆川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在岗干部(含教育系统单位的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但特岗教师除外)。 (二)选调条件要求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 3、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近两年新招聘人员至少取得1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食品类(含食品检验)、化学化工类(含化学检验)、药学类、医学类(含医学检验)、生物类、制药类相关专业或具有1年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素质量化考评、考察相结合办法进行选调。具体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时间为2014年5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办公室(陆川县城南官田开发区官田路口东300米处,前进练车场后面)。 3、报名方法及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交验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和《素质量化加分表》的方法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单位编制证复印件1份(注: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⑥获得表彰奖励的,还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担任领导职务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2、笔试内容: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食品药品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知识、公文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28日。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5月25-26日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办公室领取。 5、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加素质量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时,在参加笔试且“服从调剂”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选调人数与符合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请示县选调领导小组批准,按实有笔试人数进行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或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发出后,考生应按时到县药监局二楼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4、面试组织管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70分,42分(含)以上为合格;计划选调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求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即49分)以上,否则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结束的当天在考点公布栏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试,考官只按考生序号给予评分,不能问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五)素质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素质量化加分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加分由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申请和加分证件(2013年度考核材料,可在2014年5月23日前提交),超过5月23日后提出加分要求和提交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者填写的加分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伪造证明证件情节严重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学历分:研究生8分,大学本科6分,大学专科4分;双学历以上的,只计一个最高学历分。 2、年度考核优秀分:2011—2013年年度考核每次优秀2分。 3、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单位现职中层以上且任职满一年以上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单位领导班子正职6分、副职4分,单位中层领导(内设机构)正职2分、副职1分;同时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只计一个最高职务分;加分依据以任职文件为准。 4、奖励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县处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处级及以上的党委政府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其中,属综合类奖励的,县处级4分、地厅级6分、省部级8分、国家级10分;属单项工作奖的,加分为对应综合类级别减2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加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超过的按10分计;加分依据以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原件为准。 (六)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即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素质量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1、考察 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就选调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执行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调查人员; ③计划生育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 ④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⑤符合辞退或解聘条件的人员。 2、总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素质量化加分高者优先;素质量化加分相同的,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务、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分等项目的先后、高低分顺序确定。 (七)拟选调人员确定和公示 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素质量化加分和考察等情况,综合分析择优拟定选调人选,报县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八)选岗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被选调人员选择工作岗位,不选岗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因放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在面试合格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 (九)办理选调手续(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对经选岗确定工作岗位的人员,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办理了选调手续的人员,须在乡镇岗位服务满三年,方可调出或借调)。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775-7330589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0775-7221858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75-7222164陆川县纪委监察局 陆川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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